本文转自:中工网
本网评论员 王际文 据《工人日报》9月7日报道,江苏连云港市某企业,针对职工提出的弹性工作诉求及方案召开听证会协商,经过协商,现场对方案进行了12处修改。最终,弹性工作方案获全票通过!要照顾家中患病老人的、要提前接送孩子的、要管理田间农作物的……各种职工诉求都得到了满足,企业生产也没有因弹性工作而受到影响。 弹性工作,这样一个看似完全“让利”职工的方案,何以能够让劳资双方都信心满满、乐见其成呢?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和执法,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但不可否认,在企业改革发展进程中,劳资矛盾仍时有发生,这是不可避免的阵痛。上述报道的案例说明,只要妥善处理好了,完全可以达到职工和企业双赢的效果。 首先,尊重职工是基础。职工依靠企业而生存,企业依靠职工而发展,两者相辅相成、根本利益一致。当职工有意见、有呼声的时候,企业管理者要以人为本,善于倾听,积极回应,尊重职工意愿,尊重职工在企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努力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需求相协调,不断提高职工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这样才能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而不至于使矛盾越积越多、越积越深。 其次,集体协商是保障。事实证明,集体协商是化解劳动关系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好方法好途径。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职工工资、劳动条件等进行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是写进了《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一项重要制度。遇事好好说,大家商量着来,企业管理者威信不仅不会受损,反而会使企业形象更好,职工更有归属感。只要劳资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坐下来,平等协商、友好协商、依法协商,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化解不了的矛盾。 第三,科学决策是关键。既要保障职工权益,又要符合企业利益,这看似“难以两全”,却是考验管理者科学决策能力的试金石。科学决策就是既要尊重事实,实事求是,还要依法合规,在不使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受影响的情况下,最大限度满足职工的合理需求,不能非此即彼、一边倒。“对实行弹性工作制而带来的临时缺人问题,我们将组织公司行管人员参与顶岗。同时,对参与临时顶岗的职工一律按照加班的标准计发工资待遇。”报道中该公司董事长的这一表态,就充分体现了实行“弹性工作方案”决策的科学性。 一个企业的弹性工作方案获全票通过,事情并不大,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不少。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