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嘴馋 不少人会把目标瞄准烧烤、串串 毕竟那味道 谁闻了都会抵挡不住诱惑~ 但网友们要是看到 一些不良商家 用来烫串串的“老油” 恐怕就会胃口全无 更会感觉很恶心 近日 四川汉源县法院 公开宣判一起生产、销售 有毒、有害食品案 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汉源县法院审理查明 2016年9月起,被告人李某涛作为工商登记经营者在汉源县九襄镇经营串串香店。2020年7月起,李某涛将顾客食用后的火锅锅底倒入不锈钢桶沉淀,再将浮在上层的火锅油回收,通过洗油、熬制的方式炼制“老油”,在“老油”炼制过程中再加入部分新油混合,待冷却后再用塑封机、透明塑料袋将炼制的混合“老油”重新塑封包装,并售卖给顾客食用,从中非法牟取利益。 在回收、炼制“老油”过程中 还有多人协助李某涛 被告人李某贵多次协助李某涛回收废弃火锅底油、搬运“老油”并进行分包装,还购买用于包装“老油”的塑料袋; 被告人李某林多次协助李某涛搬运“老油”并进行分包装; 被告人徐某莎帮助李某涛在网上购买塑封机及用于包装“老油”的塑料袋并多次对“老油”进行分包装。 经四川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李某涛经营的该店在2020年7月至2022年3月9日期间通过回收废弃火锅油熬制“老油”制作锅底进行销售,非法获利共计15.6万元。 2022年3月9日后,被告人李某贵、李某林、徐某莎将未被查到的100余包炼制“老油”锅底继续销售给顾客食用,至少获利0.26万元。 被告人李某涛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被告人李某贵、李某林、徐某莎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李某涛等四被告人共同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5.8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涛、李某贵、李某林、徐某莎相互伙同,利用串串香店回收顾客食用后废弃火锅油熬制“老油”制作火锅底料提供给消费者食用,销售金额15.86万元,生产、销售持续时间六个月以上,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共同犯罪中,李某涛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某贵、李某林、徐某莎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李某涛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串串店经营者李某涛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三万元;李某贵、李某林、徐某莎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二个月,均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共十万元。 法官提醒 食用回收的火锅底油加工制作的“老油” 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 禁止生产经营用回收食品 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本案被告人李某涛 作为店铺经营者制作并销售老油 李某贵、李某林、徐某莎 帮助李某涛制作并销售 不仅四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还被终身禁止不得从事 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及相关工作 同时串串店还要支付生产、销售价款10倍的 惩罚性赔偿金158.6万元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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