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来论 临近中秋叠加电商购物节,快递业又迎来一年中的小高峰。在快递业务密集的时间段,如何能让快递送货上门,再度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9月8日《北京青年报》) 如今,“不告而投”和“懒人快递”现象突出,智能快递柜逐渐变成“甩手柜”,快递员过度依赖快递驿站、智能快递柜,引发纠纷不断。一边是不断攀升的快递派送量,另一边是辛苦奔波但人手短缺的快递小哥,曾经的挨家挨户上门服务难以完全保障,快递“最后100米”难题亟待破解。 送货上门,既是快递服务的基本要求,也是快递企业的责任所在。换言之,送货上门始终是摆在第一位的,至于快递驿站、快递柜等,只是一种补充。当然,必须正视的是,快递行业也有难言之隐。一方面,有些小区禁止快递车辆入内,快递员担心快递车或车内的快递被盗;部分快递单上的门牌号不准确,经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况,导致送货效率降低、快递积压,等等。另一方面,居民小区快递代收点和智能快递柜越来越多,快递员只需打个电话告知,收件人可随时自取,既方便了客户,又提高了投递效率。当然,这些都不能成为快递员单方面放弃送货上门的理由。 快递行业鼓励末端服务的多元化,但这种多元化的前提是,无论选择哪种送件方式,都应当征求收件人的意见。是否送货上门,是否接受快递柜,是否收费,快递员与收件人事先应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充分尊重消费者选择权。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重申“快递企业用智能快递柜投递应征得收件人同意”。邮政部门应督促快递企业,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个规定。如今,有一些快递企业使用网络自主设置功能,用户不同意存放快递柜,快递员将无法将柜门打开,这有助于将收件选择权还给用户。此举应大力推广,并成为行业“标配”。此外,应尽快明确小区快递站点的性质与定位,强化其公益属性,将小区快递站点作为为居民提供后勤服务的公共产品,成为小区基础设施的一部分。 (张西流)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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