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工网 近日,广东湛江南桥车站,一位女士抱着一个一岁左右的婴儿要进站乘坐客车,被工作人员阻拦了下来,要求女士必须给婴儿也买一张票。在国家提倡生二孩生三孩的背景下,这样的事自然会引起很多人的关注。而是否真如工作人员所称,“每十位乘客才能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客运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交通运输部《汽车运价规则》明确指出:身高1.2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身高1.2~1.5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湛江这位妈妈怀抱的婴儿才一岁,自然在免票之列。 当然,也不是什么情况下儿童都免票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定:“严禁营运客车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超过的话,就会被认定为超载,要受罚。而且一个成年人也只能携带一名儿童,多了也需要买票。这跟普通人理解的一律免票不一样。 同样是儿童免票政策,汽车和火车也不一样,火车可以无座站票,但汽车不行。营运客车和城市中的普通公交车又不同,营运客车按人头计,因此,哪怕是抱在怀里的婴儿也算在乘客数里,而公交车则按另一套办法核定载客数。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9年出台的《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规定,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也就是说,9座以内的客车,不享受免费乘车的优惠。 这么复杂的规定,再加上火车与汽车之间不同,不同的汽车之间也各有不同,普通乘客根本不了解,产生误会也就在所难免了。 这提醒我们,标准应该尽量统一,什么情况下免票,应该一目了然,不能法规里面还套着法规。比如,怎么来理解“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这显然不能等同为工作人员所称的“每十位乘客才能有一个免票儿童名额”。未满员的情况下,搭乘数量应该不受限制。 这些复杂的规定,客运公司也应该把这些规定公示出来,放在醒目之处,让乘客理解和判断。在乘客不了解不理解的时候,应该努力做好解释工作。 儿童免票是原则,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对儿童实施免票政策,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客运公司应该想尽办法满足乘客的需求,比如,当即将超载的情况下,可以劝乘客坐下一趟班车。比如,规定说9座可以不免票,但并没有禁止免票,客运公司完全可以从善如流,行这个方便。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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