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 5月16日,据西部决策网,近日,河南漯河的赵女士发视频,一只未牵绳的大型犬在小区内奔跑时,将她的孩子撞倒,她下楼理论时,被狗主人扇耳光,两人发生肢体冲突。 赵女士称,这条狗已不是第一次撞倒自家孩子了。 赵女士回忆当天她上楼拿水,当时狗还在离孩子很远的东边,上楼后赵女士听到狗主人的声音,因为之前孩子有被狗扑倒的经历,赵女士就在窗户看了一下,当时狗是正常行走没有奔跑,但是狗主人突然对狗进行喊叫,狗开始奔跑。 因为自己孩子之前有被扑倒过,也害怕,想去另外一个小朋友身边。 赵女士在楼上看到自己孩子被撞倒便立刻下楼,她下楼理论时,被狗主人扇耳光,两人发生肢体冲突。
视频截图 赵女士表示当时自己报了警,狗主人带狗上楼后,打开窗户和赵女士争吵,期间还拿石头多次砸向她,还砸到了楼下的两辆汽车。 赵女士表示她的狗已经不是第一次扑倒自家孩子,且物业多次劝阻,但狗主人依旧没有文明养犬的行为,孩子被撞倒以后,手部有一点擦伤,赵女士称自己的的脸部有多处受伤。 5月16日,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狗主人进行劝导,狗主人已经将狗送回老家了,物业已安排专人定时在小区巡逻,劝导文明养犬。
视频截图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西部决策网等】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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