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的汤先生与付女士离婚案有了新进展。 5月12日,记者从汤先生处获悉,4月中旬,其收到了醴陵市法院发来的离婚判决书:准予汤先生与付女士离婚,付女士向汤先生支付经济补偿款330782.4元,并向汤先生支付子女抚育费、精神抚慰金、亲子鉴定费合计42521元。 “我已经签收了这份判决书,对这个结果是接受的。”5月12日,汤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付女士一方已提起上诉。
▲3月18日,醴陵市法院下发了汤先生与付女士离婚案重审一审判决书。 据此前刊发的《男子以“3岁多女儿系妻子出轨所生”诉请离婚,法院:暂不判离》等报道显示,2021年3月3日,汤先生以夫妻感情不和,且女方出轨生育一女为由,向醴陵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亲子鉴定报告,证明双方抚养的3岁多女儿汤某某的生物学父亲,并非汤先生。 付女士辩称,夫妻感情破裂,同意离婚,原告所做亲子鉴定无依据,是对被告母女的伤害,自己愿意单方抚养孩子;住宅虽登记在原、被告名下,但非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被告父母出资为付女士儿子付某杰(系其与前夫所生)所购,若房屋问题不能判决归被告单独所有,则被告不同意离婚。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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