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9-13 昭通热线网 分享
中共昭通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6年4月5日至5月1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昭通市教育局进行了专项巡察,并于2016年7月8日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中共昭通市教育局委员会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相关要求和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认真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中共昭通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管党治党意识。严格按照《中共昭通市教育局委员会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和《中共昭通市教育局委员会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截至2016年9月,已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二是坚持每月召开党委会。每次党委会安排 “两学一做”学习专题,并专题研究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截至2016年9月上旬,已召开10次党委会,开展了10次党委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次。三是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等问题集中整治,共清理补交2008年至2015年市直学校党费51.095497万元。四是强化党委办队伍建设,党委办工作人员已达4名,确保了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关于“市教育局党委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局机关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按照巡察组要求向市委编办上报申请设立行政监察室,与纪委办合署办公,增加2名专职纪检干部,使局机关专职纪检干部达到3人。二是要求未配备纪委书记的县(区)教育局及时配备纪委书记,目前11县(区)只有昭阳区、鲁甸县教育局未配备纪委书记,市教育局将进一步督促两县(区)教育局于12月底前配备纪委书记。三是要求各县(区)教育局配备3至5名专职纪检干部,要求各市直学校配备1至2名专(兼)职纪检人员。四是局机关纪委书记和县(区)教育局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纪委办 (行政监察室)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三)关于“个别科长在一个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整改情况。 市教育局7月底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招生办主任,行政办主任、安全管理科科长、三生教育科科长职务进行了调整。 二、“廉洁纪律”方面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重形式轻落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中共昭通市教育局委员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昭通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中共昭通市教育局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三是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切实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对市教育局内设职能科室及13个市直学校的廉政风险进行了认真排查。查找机构风险点84个,制定防控措施261条;梳理个人岗位161个,查找风险点269个,制定防控措施313条;制定了职权目录一览表。四是开展廉政教育。不定期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市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观看廉政教育影片、听廉政党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的提高。 (二)关于“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四风’方面,班子个别成员认识不到位,对自己要求不严,存在不廉洁”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党纪党规的学习,增强班子成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是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纪委、审计、财政和社会公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利用党委会及各种会议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和腐败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市纪委查办的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进行通报,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进行警示。 (三)关于“违规借用企业车辆”的整改情况。 一是借用市新华书店一辆牌号为云C 29166丰田越野车已于2013年12月20日退还,市新华书店已出具收条。二是借用泰龙益教学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一辆牌号为云CC5927车辆,已于2016年7月28日退还,该公司已出具收条。 (四)关于“违规插手工程,上百万资金的工程不经过招投标,口头表态支付企业款项;市教育局及部分市直学校违规发放通信补贴、超课补贴、收入不纳入预算管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公款购买土特产,私车公费维修,项目建设及政府采购规避招投标,违反财经纪律,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偿带生、有偿补课、学校教辅征订、教材采购、校服定购、学校营养餐管理、校安工程、重要岗位及关键环节等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8月30日印发《中共昭通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昭市教党〔2016〕42号),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领域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廉洁纪律方面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自9月初开展学习动员、自查清理,集中整治工作于9月底全面结束,长期坚持形成工作常态。二是督促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增强责任制的约束力。三是在9月中旬召开2016年市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会议预通知已印发,市直各学校发言提纲已交市教育局纪委办审查。四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禁止领导班子成员插手教育项目工程,杜绝暗箱操作。五是实行全市校服统一集中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有效避免了各学校在校服采购中出现腐败问题。六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违反财经纪律,公款购买土特产,私车公费维修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五)关于“教育局机关食堂超范围供餐”的整改情况。 市教育局已制定《昭通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职工食堂整改方案》。目前局机关食堂供餐对象只限于机关干部职工,其他就餐人员一律按照市场价格由食堂承包人自行收费。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一)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有的议题事先没有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时间偏短,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或建议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党委会上开展坚持民主集中制专题学习讨论,提高班子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和本领。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中共昭通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规定》和《中共昭通市教育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切实做到按规矩办事、用制度管人。三是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班子组织生活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坚决杜绝“一言堂”和少数人说了算。四是严格坚持党委会会前沟通,列入党委会的议题先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五是强化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提供理论基础,坚持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截至2016年8月底,党政班子成员共开展7次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对昭一中人才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等7个调研报告。 (二)关于“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停留在纸上;学习教育搞形式,班子成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浓,搞一团和气,抓教育教学工作与抓反腐倡廉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委书记带头抓“三会一课”。截至2016年8月,市教育局党委书记以“四讲四有”、“勤政廉政奉献”、“如何服务教育兴昭战略”为主题上党课3次,其他5位党委成员共上党课15次。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做表率,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在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和对照检查,又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带头正面回应和解决问题。三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利器,深入查找班子和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增进班子团结,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教育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党委主要领导敢于担当,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五是强化监督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教育改革与发展各项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明确责任领导、主责科室和协办科室,做到层层明确职责,事事有人落实。 (三)关于“‘一岗双责’、‘末位表态’、‘三重一大’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规定。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重要情况在党委会上通报,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在党委会上传达,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工作均由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确保议事更加规范,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三是全面贯彻落实集体领导及个人分工负责制,所有工作按领导分工和业务归类,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及时贯彻落实。 (四)关于“少数干部不如实申报甚至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按照干管权限对未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的干部职工进行谈话函询处置。二是再次传达学习市委组织部《关于重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要求的通知》。三是局党委书记、局长带头在党委会上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四是市直教育系统科级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进行再次报告,2016年8月底,34名处级干部、92名科级干部已完成重大事项的再次报告。 四、工作纪律方面 (一)关于“市教育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所属学校工作纪律执行监督不到位,市直学校存在大局意识不强,向局机关汇报沟通不够,导致一些事项出现执行梗阻”的整改情况。 一是重大事项涉及学校时安排学校负责人列席党委会,2016年9月5日,市财校、市农校、市卫校、市职校等学校负责人列席了第10次党委会,确保政令畅通。二是领导班子分别联系市直学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汇报与交流,杜绝执行梗阻现象发生。三是强化信息沟通。2016年8月30日,市教育局纪委印发《中共昭通市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的通知》(昭市教纪〔2016〕1号),要求各县(区)教育局纪委和市直各学校将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按时上报市教育局纪委办,及时掌握工作状态,强化信息沟通。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开展各学校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将党建工作纳入检查范畴,增强各学校的大局意识和核心意识。 (二)关于“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缺乏爱岗敬业之心,把工作主职当副业抓,在外兼职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职工爱岗敬业精神。二是在开展“两学一做”的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突出奉献精神和爱岗敬业精神,让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三是开展集中专项整治。2016年8月3日,市教育局印发了《昭通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昭市教〔2016〕45号),对全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治理,市教育局成立了3个检查组,将于9月中旬开展专项检查。四是要求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承诺书》,县(区)学校报县(区)教育局备案,市直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报市教育局纪委办备案。五是坚持违纪必究。已调查了11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课的问题,市教育局纪委已对该11名教师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 五、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突出方面 关于“市教育局党委班子对全市教育系统管理不到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全市教育系统违纪违法人员处理情况清理,2015年前的情况已清理完毕,2016年的情况正在清理之中。二是加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管理,《昭通市教师管理办法》正在拟定中,计划在10月份印发执行。三是开展警示教育,计划10月份再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市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到昭通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 六、审计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关于“2014年3月至6月市审计局对全市2012至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和2015年5月至6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7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市审计局审计出的2012年—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和2015年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2016年8月25印发《昭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工作方案》(昭市教通〔2016〕110号),要求各县区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三是对照两次审计发现问题列出清单,对照整改,逐一销号。四是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计划10月份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教育局纪委反映。联系单位:市教育局纪委,联系电话:0870-2225061,电子邮箱:ztsjyjjwb @139.com
中共昭通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来源:市教育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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