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昭通新闻网 于 2024-9-24 10:01 编辑
近日大关县公安局
木杆派出所民警开展入户走访登记工作时发现向阳村村民张某某家二楼晾晒有几株疑似罂粟的植物于是立即上前查看
经民警辨认
晾晒植物正是罂粟民警现场收缴共计罂粟328株张某某对自己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张某某已被大关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罂粟非良药,切勿信谣传!
个别群众认为,食用罂粟幼苗能预防和治疗感冒,甚至还有的人用种植的罂粟喂养家畜,其实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法律后果很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在此 警察蜀黍呼吁广大市民一旦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行为及时拨打“110”报警全民参与禁种铲毒 来源 | @大关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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