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半岛都市报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张月军 王丽华
9月18日凌晨,市北交警威海路中队在新冠高架路设点夜查。0时25分许,一辆白色suv向查车点驶来,降下车窗玻璃,一股酒气扑面而来,面对民警,驾驶员虞某神情自若,很配合地进行了现场酒精检测,“32mg/100ml,您已酒驾”,测酒仪传出的提示语音,令虞某目瞪口呆。 据虞某称,当晚在酒店喝了一点啤酒,然后喝了很多水,还在单位睡了一觉,估摸时间已经过去了六个小时,应该没问题了,这才驾车回家。虞某说:“我真不是故意酒驾,要不遇见交警也不会这么坦然。 我已经三年没有交通违法了,平时开车小心翼翼,真没想到会这样,让朋友知道了,可太丢人了。” 曾因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查处,这次酒驾被查,属于再次酒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行为人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 根据循证医学显示,酒精在饮用后30分钟即可达到峰值浓度,而后在两个小时之内保持峰值的浓度,在4个小时之后就会进入半衰期,到48小时之后就可以完全代谢,所以人体酒精代谢的周期是48小时,也就是两天的时间。 在饮用过量的酒精后,也就是饮酒量过多,代谢的时间就会相对过长,需要72-96小时。 交警提醒,饮酒后不可驾驶车辆,更不要心存侥幸,否则酒后驾驶会给我们深刻的教训。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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