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不开车,这是驾驶人必须遵守的铁律。不单是驾驶人,驾考学员也要严格遵守。 高邮一驾校学员14日晚喝了酒后,自认为过了一夜体内就没有酒精了,15日晨参加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时,被细心的考官闻出“异味”,经测试,达到饮酒标准,当场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 这个突发事件,也给在场的其他学员“上了一课”。 15日上午7时30分许,高邮城南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一驾校学员姜某(男,22岁)与其他考生一样,准备参加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当高邮交警大队车管民警蔡小兵(考官)来到该考生面前时,细心的蔡小兵闻到姜某身上散发出明显酒味,怀疑他涉嫌酒后考试。 问其有无喝酒时,姜某称昨晚喝了三瓶啤酒,已经休息了一夜,体内应该没有酒精含量了。 民警对考生姜某进行了酒精测试,数据显示,该考生体内酒精含量为26.1mg/100ml,已达到饮酒标准。 考官蔡小兵告知考生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及带来的严重后果,并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按照相关规定,民警直接取消该考生此次考试资格,并通报其所在驾校和上级管理机构运管部门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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