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东北网 为规范哈尔滨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哈尔滨市住建局起草了《哈尔滨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7日前,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hrbsjwkjc@163.com提出反馈意见。 绿色建筑标识分为3个星级 《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标识,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包括标牌和证书。绿色建筑标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式样,证书由授予部门制作,标牌由申报单位根据不同应用场景按照制作指南自行制作。 同时,绿色建筑标识星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级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有关工作机构负责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承担对申请项目组织审查、标识管理等日常工作。 伪造数据撤销绿色建筑标识,并收回标牌和证书 根据《征求意见稿》,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运营单位或业主,应当强化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加强运行指标与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指标比对,每年将年度运行主要指标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信息系统。 同时,对于存在项目低于已认定绿色建筑星级;项目主要性能低于绿色建筑标识证书的指标;利用绿色建筑标识进行虚假宣传;连续两年以上不如实上报主要指标数据等任一问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期限不超过2年。 此外,对于存在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伪造技术资料和数据获得绿色建筑标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任一问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一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撤销绿色建筑标识,并收回标牌和证书;对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理。 来源:今日头条的作品,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图片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任何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