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政府办公厅发布《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要点》),《要点》提出加大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的公示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须举行新闻发布会。 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 重大突发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事件发生后,政府该如何回应?《要点》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点》要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政府及其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 “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在全面公开省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全力推动州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此外,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在推进决策公开方面,《要点》提出,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必须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政策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 《要点》要求,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参与方式、拟采用 PPP操作模式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民生价格与收费监管等信息重点公开 “公开价格收费政策文件、价格执法动态和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要点》明确提出,重点公开教育、医疗、旅游、交通运输、养老、住房、油、气、水、电等民生价格与收费监管等信息。2016年8月30日前,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开设 “价格与收费”专栏,及时发布政府定价目录等。我省还将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省直部门及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 此外,要求房屋征收部门公开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用于产权调换的房源等信息,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分户初步评估结果等信息。定期发布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及运行分析报告,全面公开缴存、提取、使用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财务数据、增值收益使用情况等信息;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公开;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等住房建设领域价格收费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备案情况;及时公开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要点》要求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加大扶贫政策、扶贫资金、革命老区专项资金、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全面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教育卫生领域的信息公开。 在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要求州市级以上城市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 记者 李丹丹(昆明日报)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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