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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30 08:55:44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离婚案件是否必须经过调解?


答: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先组织诉前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第1、2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一本通·程序篇》节选
来源:奉法尚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供普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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