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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9 09:37:42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案情介绍】
张某和林某系同事关系,2019年张某向林某借款30万元,2021年,张某因一起交通事故身亡,获得死亡赔偿金25万元。张某的继承人有妻子高某,孩子小张,林某将高某及小张起诉至法院,请求将死亡赔偿25万元全作为张某的遗产直接判归自己所有,以清偿张某生前所欠林某30万元的债务。那么,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
【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死亡时遗留”,意味着“遗产”应当是死者生前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包括财产权利。遗产虽然不一定是现实权利,但它却是被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固有利益。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一他字第26号)中答复:“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通俗地说,“死亡赔偿金”并非“赔命钱”,也不是赔给死者的,死者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能享有或者行使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尽管人类基于感性直观,会将“死亡赔偿金”与死亡事实联系起来,在感情上把它理解为“赔命钱”,但这与“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及其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毕竟是两回事。“死亡赔偿金”在内容上是对构成“经济性同一体”的受害人近亲属未来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法律性质为财产损害赔偿,其赔偿请求权人为具有“钱袋共同”关系的近亲属,是受害人近亲属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法定赔偿金。
本案中,“25万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林某也不能主张张某的近亲属在获赔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内清偿受害人生前所欠债务。
律师提醒:法律是一个复杂且不断变化的领域,因此建议大家在面临具体问题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天津世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宫祥兰供稿 来源:天津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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