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男子市内遛鳄鱼 惊吓到市民 遭治安处罚 违法么? 安徽一男子带着鳄鱼遛弯 吓到市民 被处罚 娱乐经济呼唤绿色网络! 标签:社会市井民生奇闻、奇闻趣事违法犯罪、安徽芜湖滨江、男子遛鳄鱼吓坏市民被处罚、话题事件看法观点态度 日前,芜湖市一男子在芜湖市大剧院旁遛鳄鱼,惊吓到周边市民,被当地滨江派出所给予治安处罚。(来源:新京报客户端、搜狐PC客户端7月17日消息) 听过遛猫、遛狗、遛男友的,第一次听到遛鳄鱼的!在市区怎么会出现豢养鳄鱼的呢?这样的凶猛动物不是应该出现在动物园吗?经过了解,原来这是一个某个娱乐吧豢养用作表演的鳄鱼,还好驯养师及时将鳄鱼关进了笼子,未发生人员伤亡。那么遛鳄鱼到底是不是违法违规了呢?
根据法律原则之一“法无禁止即可为”,那法律有没有关于“遛鳄鱼”的相关规定呢?因为鳄鱼不属于常规的宠物,所以没有专门针对鳄鱼的法条,但是市区内豢养大型犬只都需要获得执照才能行,那比大型犬只更凶猛、更危险的鳄鱼,更需要根据另外一条法律原则“法无授权不可为”获取到相关许可证才能豢养了,并且要规范其豢养的条件和标准,既要确保鳄鱼的健康,又要保护市民的安全。 驯养师主要是为了拍摄“新奇特”视频搏眼球。创意新奇,搏大家一乐,无可厚非,但是冒着会发生意外的可能性,拍摄这种“新奇特”视频就不可取了。当然,在现在娱乐经济的时代,想要一炮而红,要么是颜值惊人,要么就是奇思妙想,创意领先。在这场激烈的网红竞争中,有人不惜伤害动物,有人不惜伤害自己,还有人不惜违法犯罪……总之,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找不到的!
有些人技高人胆大表演高空徒手走钢丝,有些人创意无限代替大家体验一些特别的事物,比如在脸上画100层妆、把自己泡在油漆里面、又或者钻进气球中运动等,还有些人做吃播,比如吃100个汉堡、吃掉一只羊、或者吃掉一盆虫等等,这样类似自残的节目有些人成功获得了高关注,赢得了财富,有些人因为暴饮暴食吃坏了身体,极限运动输掉了健康,还有一些人甚至玩丢了生命,就连极限运动网红在前段时间失手从高处坠落身亡,很多网友都见证了他的最后一跳。 现在,网络警察对这块领域逐步加强了监控,涉黄涉毒涉赌的内容基本都被控制了,但是像挑战极限、自残或是虐待动物等这类“擦边球”,还无法进行全面监管,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及时举报,创造绿色网络环境。(1134字)
文|CICI(湖北武汉武昌人,文艺女青年,985高校经济学学士,苏白传媒旗下昆德拉传媒编辑部全媒体助理编辑。) 审读:苏白传媒 编审苏白 运营:昆德拉传媒 思思 其他:因合法正版授权图库限制,部分版权图片供模拟想象,不代表文字特指。 点评:鳄鱼这种凶残的动物,而且样子恶心,不适宜带到公共场合、闹市。所以处罚是有道理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野生动物饲养需要许可,用于表演一样的,需要行政许可。林业、森林部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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