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年好友周柏颖介绍的“赚钱好门道”,小桐前后投入共20余万元。直至网警通知,她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 周柏颖所说的好门道,是指其“男友”刘某的一个名叫“Amazon全球购”网络购物平台,通过抢购大牌再在回购站卖掉的方式,赚取差价。 截至目前,小桐的案件没有任何进展,而“Amazon全球购”仍然可以正常打开。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卢义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案是典型的“杀猪盘”诈骗,主要利用互联网远程实施,作案手段、过程均具有隐蔽性,一般人不易识别。嫌疑人得手后一般会将资金迅速层层转移或者洗白,流向复杂,追回难度较大。 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律师易胜华介绍,针对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持续高发,国家层面也出台了一系列严厉打击的司法解释和规定。如果存在对其他人的诈骗,金额累计接近五十万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万元挣了2000元的诱惑 “刚开始我是不相信的。”10月14日,小桐接到多年老友周柏颖的电话。周柏颖告诉她,自己有一个赚钱的好门道。 周柏颖所说的好门道,是指她“男友”刘某在做的一个网络购物平台。周柏颖称,刘某认识一名香港亚马逊公司的员工,于是他们和亚马逊合作了一个名叫“Amazon全球购”的平台,专门回收奢侈品牌(商品),每天下午3点和晚上9点限时十几分钟有折扣抢购商品,抢购后在平台的回购站卖掉,赚中间的差价。 小桐看到周柏颖账号的买卖截屏和提现记录,因为对多年好友的信任,她投了1万元,一天顺利赚到2000元。10月16日晚,小桐网贷了20万元放入该平台。 10月17日上午,小桐接到网警电话,网警告知这是一个骗局,让其尽快立案。此后,小桐的账号出现异常,页面显示,要继续打款才能正常提取此前存入的资金。经过与周柏颖联系,小桐得知,原来周柏颖的“男友”刘某是其从某婚恋网站上相识仅15天的未经谋面的陌生人。10月21日,小桐在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报案,周柏颖和其他被骗亲友也在各自所在城市报案。 中国新闻周刊登录小桐的账号发现,该账号注册于2020年10月15日,已有共21个订单。订单中不乏江诗丹顿腕表、迪奥手提包、劳力士腕表等知名奢侈品牌商品,价格几万到几十万不等,除10月20日最后一件价格为45万余元的江诗丹顿腕表显示账号异常,回收失败外,其他20件商品均显示已回收,回收价格高于实付款。 “他就是用小的(钱)来诱惑我们大的(投入)。”小桐说。 小桐遭遇的新型电信诈骗从表面看更像一种虚拟交易。买家虽然依靠比实付款更高的回收价格赚取差价,但整个交易过程,买家并不能见到实物。在小桐的订单中,收货地址、电话号码虽然填写清晰,但快递信息、发货时间等内容均为空白。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该平台首页分为珠宝首饰、腕表、包袋、服饰、鞋履等购物分区,并有品牌专区、限时折扣、限时拼团等活动分区。最新一条发布于2020年11月11日的商城活动公告显示:凡是购买情侣组合套装需把另一款情侣款购买,系统才会回收结算。 网站介绍显示,该平台名叫环球购物Global Home Shopping,简称GHS,于2015年12月正式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是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成员机构,以电视购物和电商为主营业务。同时,介绍称该机构保持每年300%的增速,是市场价值最高、成长速度最快、跨界合作最多、品牌形象最美的B2C企业之一。 中国新闻周刊查询发现,此网站并无ICP备案。此外,一家名为“环球商城系统”的类似网站,页面设计、商品陈列和经营模式与“Amazon全球购”几乎完全一致。 疑有多个诈骗网站 截至目前,小桐的案件仍然没有任何进展,而“Amazon全球购”网站仍然可以正常打开。 11月27日,中国新闻周刊致电小桐立案的西城分局刑事侦查支队电信诈骗队,询问案情进展以及近期类似案件的调查情况,截至发稿,未收到任何回复。 谨防“精准诈骗” 卢义杰律师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分析,综合目前信息,该案是典型的“杀猪盘”诈骗,也就是先通过婚恋平台骗取一名女子信任,开始“养猪”,再诱导她和亲友登录诈骗网站,给点小利,加深信任,把“猪”越养越大,最后一举骗取财物,实施“杀猪”。 “整个过程精心谋划,历时较长,通常背后有陪聊、网站运营、资金处理等明确的团队分工。”他说,“杀猪盘”主要利用互联网远程实施,作案手段、过程均具有隐蔽性,一般人不易识别,并且,嫌疑人得手后一般会将资金迅速层层转移或者洗白,流向复杂,有的甚至流向境外,追回难度较大。 关于防范方法,卢义杰建议,一是杜绝贪小便宜的心理,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对能轻松获得回报的投资模式务必提高警惕;二是网络交友必须谨慎,对未谋面或初识的网友,千万不要轻信其介绍的投资平台,尤其是网友不断引导加大投入的平台;三是多关注新闻及警方通报,提高防骗意识,“其实,这类‘杀猪盘’此前已经报道过很多”。 卢义杰认为,如果当事人介绍的案情属实,嫌疑人可能构成诈骗罪。在刑法上,诈骗一般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而交付财产的行为,“本案中,相关网站先给‘小利’获取信任,待加大投资后借故拒绝提现,甚至失联,非法占有财产的目的十分明显。” 他介绍,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数额在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在3000元至10万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易胜华律师介绍,随着信息网络的迅猛发展,电信网络的诈骗行为也开始层出不穷。本案中利用婚恋平台结识周柏颖后,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对周及周的朋友实施诈骗的行为属于电信诈骗中的“精准诈骗”。 易胜华表示,针对近年来这种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持续高发,国家层面也出台了一系列严厉打击的司法解释和规定。根据2016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电信网络诈骗财物价值3 000元以上、3 万元以上的, 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 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如果存在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具有前述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因此根据《刑法》规定,本案中的刘某涉嫌诈骗罪,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存在对其他人的诈骗,金额累计接近五十万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易胜华强调,由于电信诈骗犯罪相对于传统诈骗,侵害群体范围更广更精准,社会危害性更大,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被告人裁量刑罚,在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时,一般以就高选择为原则。这也从侧面体现了我国现阶段对电信诈骗犯罪的严惩。 易胜华建议,面对电信诈骗,最有效的规避方式是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克服贪利思维,在涉及金钱交易的时候,要提高警惕,捂住自己的钱袋子。在生活中也要做好个人信息的保密,不随意扫描二维码、点击未知链接,防止不法分子则非法植入木马到手机中。另外,察觉到自己被骗后也要及时报警,不要自怨自艾,更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以防止更大损失。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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