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认真落实营改增政策
全省房地产业6个月累计减税1.79亿元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我省国税部门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通过集中培训、个性化辅导等形式,对房地产业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引导企业健全财务核算,实现了房地产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 降税负 企业吃下定心丸 省国税局统计显示,今年5至10月,全省房地产业累计实现减税1.79亿元,有效减轻了房地产业纳税人负担,加速了资金回笼,支持了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营改增后,我们销售老房地产项目按5%的征收率纳税。原以为和营业税税率相同,在纳税方面不会有什么变化。但是几个月过去,发现缴纳增值税比原来缴纳营业税少了十多万元。”谈起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高碑店市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于淑红高兴地说:“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与营业税相比,实际税率为4.76%。所以,我们的实际税负是降了的。” 营改增之初,许多房地产企业担心税收政策变化会给企业增加税收负担。各地国税部门针对企业担心的问题,纷纷派出专家团队上门讲解增值税政策、发票使用等规定,帮助企业准确掌握政策,解了企业疑虑,让企业吃下“定心丸”。 河北万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叶枫也算了一笔账:公司目前销售的楼盘均为2016年5月1日以前开发的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5至10月份,按公司销售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合计2374.48万元。如果还按照原来的营业税计算,合计应缴税2493.21万元。税款减少了118.73万元,综合税负降低了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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