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昭通 发表于 2017-10-10 17:41:03

老板逼你辞职,风险有很多,员工要记住这样去应对!

每年春节后都是跳槽的旺季,不外乎是拿了年终奖走的,忍了一年了新年想有新气象走的,各种原因,总结一下:当一个人准备辞职时,要么自己的能力不能满足工作;要么是公司的野心不足以支撑自己的才华;要么公司的方向与个人要求不匹配,不想陪你玩了……

我有个同事年前被领导谈话了,说工作做得不好,不符合要求,公司不准备在用你了。然后还告诉我这位同事,如果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可以在个人信息那写的好看一些;可他没有做好心理准备。自己并不想离职,考虑到马上到春节了,年终奖还没发,这时离职损失较大,还担心工作不好找。
我个人觉得,企业都只是你职业道路上的一朵浪花而已,老板告诉你要走,那就是你最该走的时候了。你自己可以想想,一定是工作不到位,老板不满意;这样的情况自己也一定干的不称心如意。何不就走呢。当然也要考虑到对未来求职的恐惧、跳槽带来的经济损失等。
一切的一切还是要提升自己吧,你不得已要换工作,也还是能找到工作并胜任的,你如果觉得个人无法胜任目前的岗位,公司内部也没有什么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地方,不走就是在混日子。

还记得2008年正逢金融危机,我最作为公司的HR,老板要求不给一些试用到期的员工转正。让HR去找他们谈话,说工作表现不好,提醒:主动辞职的话,以后下家公司问起来,我们就给你评价得好一点;如果不主动辞职,可能说你是被辞退的。其实我作为HR不得不完成老板的要求,但作为公司员工我又于心不忍。这里给大家提供一个依据作为参考吧。今后类似的事情发生到你身上你可以参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企业老板不要一不如意就辞退员工,辞退员工时三输得结果,损害了被辞退的员工,企业也可能还会带来仲裁或者形象受损、其他员工的心理造成不利的影响。负责人的企业比较要有一定的担当,员工如何入职进来的,要搞清楚,都是通过公司的各种面试考核的,走的时候说不合适,这到底主要错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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